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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施行后的第一天,蒲江一男子被依法撤销监护权

成小法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03-31


作为父亲

他将亲生儿子寄养别处

不关心探望

亦不支付必要生活费等抚养费用

......

不是所有的父母都

能对自己的孩子负责

给予孩子们应得的爱

但保护未成年人

不是某个人的责任

而是每个人的责任

成都法院始终坚定地

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今天

“六一”国际儿童节如期到来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正式实施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

蒲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

当庭判决撤销

这位“生而不养”的父亲的监护权


该案是蒲江法院

适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判决一起撤销监护权案件

也是成都市辖区内审结的

 首例 由民政局提起诉讼的

撤销监护权案件






1

网恋女友生子后失联

他将幼子送走又弃养


2012年,袁某在网上认识一女友,并在确定恋爱关系后,将其带回自己位于蒲江县城的家中同居生活,但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次年2月,其女友用一冒名的身份信息在该县妇幼保健院诞下一男婴。上述二人共同抚养其儿子至一岁左右时,袁某的女友却悄然离去,且从此杳无音信,袁某也无法与其联系。



2014年8月,袁某将刚刚一岁半的儿子送至该县刘老师开办的学堂寄养,并预付了3个月的生活费。次年,袁某来学堂探望过两次。此后,袁某就再也没有来学堂探望关心过自己的儿子,且再也没给过一分钱生活费等。







2

民政部门申请撤销

生父监护人资格依法获支持



刘老师也曾和袁某联系沟通其儿子的抚养教育问题,但袁某以自己长期在外打工,工资还不够自己糊口等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费用。想到袁某也曾是一名孤儿,目前家中没有任何亲属,刘老师就只好将袁某的儿子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养在了学堂里。



袁某的儿子转眼到了该上小学的年纪,但是其没有户口无法入学。随后在该县多个部门的帮助下,其终于取得了户籍,进入当地一所小学就读。



为了给袁某的儿子学习和成长营造更好的环境,今年5月中旬,在该县检察院的支持下,该县民政局向法院提起了撤销监护人资格申请的公益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被申请人袁某对其儿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县民政局为其儿子的监护人。



今日的庭审有多名证人出庭作证,被申请人袁某也当庭认可自己对儿子未尽到监护人职责,表示自己目前无能力照顾养育儿子。法院认为袁某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已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情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今日是六一儿童节,该案承办法官、蒲江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黄晓军在该案庭审宣判后,还专门来到袁某儿子目前被寄养处刘老师的学堂进行探望,并给其送去了一些学习用品,叮嘱其要好好学习,懂得感恩,做对社会有用的人,也祝其节日快乐。袁某的儿子讲,学堂就是他的家,刘老师不仅教他学习、教他劳动,还教会了他懂得感恩,做一个有礼貌的人,他在这里生活学习得非常愉快。他还谢谢法官叔叔阿姨们送的礼物,表示要好好读书学习,以后要报答刘老师,要为社会做贡献。





·法官说法·

✎ 本案承办法官:黄晓军


目前依据现实情况撤销袁某的监护人资格,可有效防止父母弃养给孩子造成严重的心理阴影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目的主要还是为孩子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利于其养成良好习惯等。


但必须明确的是,袁某虽被撤销监护人资格,但相关义务并非因此而取消,其还应继续履行负担其儿子抚养费等应尽的义务,而且只要其没对儿子实施故意犯罪,以后又确有悔改表现,经其申请,法院可在尊重其儿子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而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其儿子的监护关系也会同时终止。



成都中院融媒体工作室出品

文稿:王鑫 李征玉

编辑:李丽莎

校对:陈睿

<第99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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